分类:国产软件 / 生活服务 | 大小:54.9M | 授权:免费软件 |
版本:v2.0.3 安卓版 | 更新:2024-04-18 00:50 | 等级: |
平台:Android | 厂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办公室 | 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 |
权限:查看 允许应用程序打开网络套接字 允许程序访问有关网络的信息 允许应用程序访问Wi-Fi网络的信息 允许应用程序写入到外部存储器 允许使用PowerManager WakeLocks让处理器进入休眠或屏幕变暗 允许只读到电话状态访问,包括该装置的电话号码,当前蜂窝网络信息,任何正在进行的呼叫的状态,并且任何一个列表 PhoneAccount的注册在设备上 允许应用程序接收 ACTION_BOOT_COMPLETED系统启动完成后广播如果不要求此权限,您将不会在那个时候接收到广播虽然持有此权限没有任何安全问题,它可以通过增加花费的时间系统启动量,允许应用程序对用户体验造成负面影响有自己运行在用户不知道他们因此,必须明确声明你的这个设施的使用,使用户能看得到 允许应用程序创建一个使用类型的窗口 TYPE_SYSTEM_ALERT,所有其他应用程序的顶部只有极少数的应用程序应该使用此权限; 这些窗口用于与用户的系统级相互作用 允许应用程序从外部存储读取 允许应用程序请求的安装包应用定位的API大于22必须按顺序使用持此权限ACTION_INSTALL_PACKAGE 允许应用程序访问的大致位置 允许应用访问精确位置 需要能够访问摄像机装置 允许应用程序更改任务的Z顺序 允许访问振动 允许应用程序广播常用意图这些广播数据由该系统被完成之后保持,以便客户端可以快速地检索数据,而不必等待下一个广播 允许应用程序连接到已配对的蓝牙设备 允许安装和可移动存储卸载文件系统 允许应用程序使用指纹硬件 |
备案:京ICP备2023038735号-1A | |
标签: 个人所得税个税app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手机客户端是专门为广大用户们打造的,适合国内所有人使用,可以查询到每个人的需要缴纳的税务,每笔缴费都有具体的记录,用户能够随时查看明细,如果因为政策的原因,有时候会退款给大家,也可以在平台上领取,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体验一下!!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1、首页
打开软件,就可以看见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等功能特色。
2、办税
三大功能要素,其中包括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税费申报、我的委托等。
3、服务
为广大用户提供服务分类专区,你所需要的服务,很快就能找到。
4、个人中心
绑定个人的身份信息,更有效的帮助大家办理业务。
1、下载安装好个人所得税app最新版,运行软件,点击我要查询;
2、之后点开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3、进入页面后,点击查询;
4、之后即可完成查询。
事项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只能是在境内,到中国境外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是不能享受限额扣除的。
事项二: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事项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事项四: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即3600元/年+4800元/年,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不可同时享受。
一、使用过专项附加扣除的用户,可参照下文操作:
1、打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app,首页即显示了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点击去确定;
2、可以点击去确定,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可将您符合条件的2022年度扣除信息一键带入到2023年继续使用。
3、登陆你的账号,输入短信验证码后成功登陆;
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今年3月新纳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目。并且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填报记录选择2023年。小编这里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5、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请注意: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已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无法被带入,您可自行填报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6、仔细查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里小编只有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2项;
7、点击每一项可以仔细确定信息,如信息不正确,可以修改;
8、最后返回确定界面,一键确认即可。
二、如果你是新人,今年刚刚使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app,需要手动一项一项添加专项附加扣除。
1、建议:首先将家庭成员信息录入系统,等下填写各种专项附加扣除只需要选择,非常的方便;
2、点击添加按纽,可以将全部的家庭成员信息录入;
3、成功录入后,点击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5、这里以子女教育为例,点击弹出填报准备,因为第一步已经录入了家庭成员信息,直接点击进入填报;
6、输入本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第地址,如不正确可以修改;
7、选择扣除年度,子女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时间等等信息,确定;
8、设置扣除比例,如果父母双方都有交职工社保,可以选择50%平均扣除,建议选择一方的100%全额扣除;
9、申报方式:
-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年底一次性申报;
-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每月申报;
两种申报方式各有不同,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申报;
10、其他的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方法类似,用户可以自行操作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增加到7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继续教育方面: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子女教育方面: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方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房贷利息方面:
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方面: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方面: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
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年一共12000元。无论婴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都可以享受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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